行车记录仪新国标将发布:定位精度从15米提升到10米

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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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此次行车记录仪国家标准,修改了定位功能和定位性能,提出定位通信方式支持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的要求,水平定位精度提升至不大于10米,增加了高程定位精度、定位模块接收通道数等性能要求。

  自7月11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公开征求《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8月11日。据悉,此次修订的原则之一,是继承记录仪对车辆行驶记录的基本功能,坚持记录仪的整车安装要求和车辆传感器信号为基础、卫星定位信号为补充的速度记录机制,提升车规级产品性能,规范安装和使用的相关要求。


车内行车记录仪,资料图

  据悉,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强化记录仪安装和使用质量相关要求,其中修改的安全警示功能要求在记录仪自检状态为异常时,发出自检异常语音安全警示。

  二是完善行驶记录的数据内容,修改的行驶状态记录要求增加了雾灯、倒车、安全带、车门、开关量和基于卫星定位信号的参考速度等数据,提升记录的覆盖度和直观性;增加了音视频记录功能,将音视频记录纳入行驶记录的数据内容,提出音视频记录文件的格式;修改了日志记录,增加自检日志、数据导出日志,提升记录仪使用和操作的可追溯性。

  三是突出数据安全性的要求,提出记录仪应装备用于存储行驶记录数据的防护存储器及其防护性能和相关试验方法。

  四是完善行驶记录的数据采集和应用,修改了数据通信功能,增加了Wi-Fi(无线网络)通信和无线公共网络通信两种无线通信方式;公共网络通信用于向数据管理平台传行驶记录数据;修改了数据分析系统要求,便于检查行驶记录数据,提升动态监控效果。

  五是提升产品的技术先进性,修改了定位功能和定位性能,提出定位通信方式支持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的要求,水平定位精度提升至不大于10米,增加了高程定位精度、定位模块接收通道数及捕获时间等性能要求;修改了时间记录误差由±5s以内提升至±2s以内;修改了驾驶人身份识别通信,提出可通过驾驶人面部识别方式,实现驾驶人身份识别的相关要求等。

  据了解,修订后的标准充分适应卫星定位、数据通信、视频识别、数据安全等新技术的应用;坚持记录仪的整车安装要求和车辆传感器信号为基础、卫星定位信号为补充的速度记录机制;进一步扩展行驶记录的内容和维度,增加无线通信等数据采集方式,强化数据存储设备的安全防护性能。

  延伸阅读:湖北初步建成智能网联汽车5G高精定位系统

  日前,在湖北襄阳,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初步建成覆盖东风试车场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的5G高精定位系统。经检测,在该系统覆盖范围内,定位精度优于1.5厘米,实现智能网联汽车定位进入“厘米”时代。

  该系统由3个基准站、1个数据处理服务中心及5G通信网络组成。今年3月,湖北移动建成开通襄阳市首个5G行业应用基站,主要服务于襄阳智能网联汽车项目研发、测试及未来商用发展。4月2日,襄阳市启动基于5G网络的“智行隆中”项目,分阶段打造智慧汽车谷、智慧出行、智慧物流和智慧交通云平台。

  高精度定位技术是智能网联汽车的核心技术,能解决在哪里(初始位置)和要去哪里(目标位置)的问题。传统卫星定位只能提供误差为5到10米定位,无法支持自动驾驶、无人机远程巡检的定位需求。目前,湖北移动与武汉大学已共同建设5G+北斗高精度定位平台,通过5G网络连接并形成北斗地面基准站网络,使用载波相位差分算法实现厘米级精度定位,助力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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